盖世汽车讯 据外媒报道,已经破产的电动汽车制造商Lordstown Motors提议不为中国台湾企业富士康的优先股支付任何费用。此外,该公司还表示,如果正在进行的资产出售工作能产生足够的现金偿还其他债务,将优先考虑其他股东。
9月1日,总部位于俄亥俄州的Lordstown向特拉华州破产法院提交了一份破产保护计划,并在其中概述了该公司打算如何分配正在进行的资产出售工作所产生的收益。Lordstow在其破产保护申请中警告说,在现阶段,其资产价值“必然是推测性的”,甚至“有可能是零”。Lordstown已将投标截止日期定在了9月8日,随后将于9月19日进行拍卖。
Lordstown股东的赔付顺位排在债权人之后,而该公司的破产保护计划并未包括对债权人欠款数额的估算。在早前提交的法庭文件中,该公司表示其欠30家贸易供应商约2,000万美元。此外,最近该公司还同意支付4,000万美元,以解决竞争对手Karma提起的商业机密诉讼。
Lordstown提议,即使资产出售带来了足够的资金用于股东赔付,该公司也不为前商业伙伴富士康持有的30万股优先股支付任何费用。富士康公司的律师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此前,富士康收购了Lordstown的生产设施,作为其进军电动汽车市场的举措之一。
之后,Lordstown控告富士康未能履行向其电动卡车业务投资1.7亿美元的协议,并且称富士康的拖延行为破坏了Lordstown的运营,这也是后者在今年 6 月申请破产的原因之一。
Lordstown声称,双方此前约定富士康应购买价值1亿美元Lordstown的优先股,但是后者只购买了价值3,000万美元的股份。法庭文件显示,富士康还购买了价值2,270万美元的Lordstown普通股,持有后者约8.4%的股权。
在向破产法院提交的文件中,富士康提出了质疑,称Lordstown对投资协议的解释存在错误。富士康表示自己“拒绝向Lordstown即将倒闭的业务提供额外资金是理所当然的做法”。富士康此前曾要求美国破产法院拒绝Lordstown的破产申请,但是法官在8月28日驳回了富士康的请求。
Lordstown的估值一度曾达到53亿美元,在申请破产之前,该公司只生产了80辆电动卡车。